近日,一位深圳车主在使用手机叫车软件搭乘顺风车过程中,不小心发生了追尾事故,由此产生了该车与前车的修理费、乘客医疗费用等共计4.6万多元。经保险公司认定,事故车是在从事顺风车业务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判定为非法营运行为,拒绝理赔。
8月13日,中国保监会特别作出“关于使用手机应用软件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事故的理赔风险提示”。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
出行:新选择相伴新风险
点开手机APP输入目的地,快车、专车、顺风车几分钟之内就开到眼前:上下班叫个顺风车,出门办事叫个快车或专车,已经成为当前人们出行的新选择。然而,这一新事物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
正如上述私家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车主开展的顺风车业务为非法营运,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据了解,《保险法》第52条明确规定,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由此可见,新型出行方式的日渐盛行,令私家车从事营业运输的危险程度在加大。2014年“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报表”数据显示,营运客车的保费较非营运客车高3800元/辆,同时营运客车的车均赔付高于非营运客车2900元/辆。根据条款规定,一旦专车在接单过程中发生碰撞等事故并带来损失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界定:拼车的合法与非法
针对前述深圳顺风车车主的索赔案例,有律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有着不同的看法:如果私家车仅因为开顺风车而被判定为非法营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不合理的,因为在保险合同中,一定要有不予理赔事项的明确规定。不过律师也表示,若私家车车主在非上下班时段多次接单,能够被判定为非法营运。
据了解,北京市交通委在2014年初公布的《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曾给合乘、拼车行为以合法的“名分”。《意见》指出,小客车合乘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车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意见》同时明确,上下班通勤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合乘各方当事人,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目前全国性的规定还没有出台,但北京这一规定对合法合乘与非法运营有了明确的界定。他进一步表示,在判断非法营运的过程中,车主和乘客都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若车主和乘客表示他们是顺路或双方公司相距较近,就不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
“像上述案例中的情况,确实需要保险公司主动进行举证。”某大型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举证成功可认定其不符合理赔的条件。但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具备调查车主通话记录的权利,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给予配合。也就是说,举证工作对保险公司而言确有难度,除非是私家车主主动告知保险公司车辆用途,否则在事故现场难以准确认定其性质,而车主到底是否会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更是难以把控。
明责:将风险降到最低
日前有媒体披露:一名车主在下班时顺路搭载两名同事,不料在途中发生了车祸,造成两名同事严重受伤,而事故认定为该车主负主责。事后,搭车的同事将这名车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而法院也判定应该赔偿。
“这里必须明确的是,不少车主误以为第三者责任险会对车上人员的伤害进行赔偿,实则不然。”某财产险公司理赔部门负责人向记者特别强调,只有购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才能够得到风险保障,这既是对车上乘客负责,也是将车主本人的风险有效转嫁。
实际上,乘客在乘坐他人车辆时,一方面,不妨为自己购买意外险作为风险保障;另一方面,如果乘坐一些应用软件公司的叫车服务,一定要看清赠送的保险保障范围。
保监会在日前的风险提示中也特别指出: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经核实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行为,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慧择提示:手机约车便利了人们的出行,但需要注意的是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