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争取将农房保险保费补贴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协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8月19日,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在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事实上,早在2012年,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保险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参保,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确保农户参保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自主投保权,结合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保险模式。
慧择提示:随着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日益提高,帮助广大参保农户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创新了政府减灾救灾模式,有效发挥了保险机制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协助社会管理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