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六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删除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并提出将存贷比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意见。据消息显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8月24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审议国务院关于商业银行法修正案的草案。
所谓存贷比,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简单地说,就是银行每吸收100元存款,最多可以贷出去75元。
申万宏源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通过废除存贷比为银行松绑,将破银行惜贷情绪,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能够让银行更多释放流动性支持实体经济,随着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和风险的持续下降,实体企业贷款难现象将有所改善,但总体作用有限。
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指出,这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
商业银行法的修订虽然为银行的放贷松了绑,但有分析指出,信贷投放不会大幅增加。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这是由于短期内存款仍是银行负债的主要来源,贷款也是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存贷比仍会作为重要的流动性监测指标,仍会对银行的信贷投放构成一定程度约束。而且,银行信贷投放还受到资本充足水平、风险偏好、行业投向指引、信贷需求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在存款增速持续放缓、存款在银行负债中的占比下降、银行负债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存贷比这一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适用性在下降,75%的存贷比限制,已经不能准确描述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和学者一直呼吁并建议取消75%的法律规定。
银监会也曾公开承认,存贷比监管有缺陷,并表示会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写明存贷比指标考核的《商业银行法》,改善存贷比的监管。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就在对银行流动性管理作出了调整。
2014年6月30日,存贷比指标首次松动。银监会宣布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分子(贷款)范围减少,扣除了六项;分母(存款)范围增大,增加了两项。
2014年年底,央行推出387号文,即《关于调整存款口径后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将同业存款纳入到一般性存款的口径之中,也就是扩大了分母的范围,并要求各金融机构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统计口径。
慧择提示:为了学习国际经验,国务院提出删除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的限制,以缓解银行发展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放宽存贷比比例限制,有利于为实体企业、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不断完善金融传导机制。放宽存贷比比例限制后,各商业银行还需加强监管,保障贷款资金安全。
所谓存贷比,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简单地说,就是银行每吸收100元存款,最多可以贷出去75元。
申万宏源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认为,通过废除存贷比为银行松绑,将破银行惜贷情绪,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能够让银行更多释放流动性支持实体经济,随着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和风险的持续下降,实体企业贷款难现象将有所改善,但总体作用有限。
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指出,这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
商业银行法的修订虽然为银行的放贷松了绑,但有分析指出,信贷投放不会大幅增加。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这是由于短期内存款仍是银行负债的主要来源,贷款也是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存贷比仍会作为重要的流动性监测指标,仍会对银行的信贷投放构成一定程度约束。而且,银行信贷投放还受到资本充足水平、风险偏好、行业投向指引、信贷需求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在存款增速持续放缓、存款在银行负债中的占比下降、银行负债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存贷比这一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适用性在下降,75%的存贷比限制,已经不能准确描述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和学者一直呼吁并建议取消75%的法律规定。
银监会也曾公开承认,存贷比监管有缺陷,并表示会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订写明存贷比指标考核的《商业银行法》,改善存贷比的监管。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就在对银行流动性管理作出了调整。
2014年6月30日,存贷比指标首次松动。银监会宣布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分子(贷款)范围减少,扣除了六项;分母(存款)范围增大,增加了两项。
2014年年底,央行推出387号文,即《关于调整存款口径后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将同业存款纳入到一般性存款的口径之中,也就是扩大了分母的范围,并要求各金融机构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统计口径。
慧择提示:为了学习国际经验,国务院提出删除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的限制,以缓解银行发展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放宽存贷比比例限制,有利于为实体企业、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不断完善金融传导机制。放宽存贷比比例限制后,各商业银行还需加强监管,保障贷款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