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潍坊市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又有新调整,并于7月底开始陆续发放到位。
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用的增加标准,以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比例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标准,按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的标准执行。
慧择提示:潍坊市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以提高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缓解因工伤导致收入锐减家庭的经济负担。潍坊市此举有利于向社会宣传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以促进社会工伤保险覆盖率的提高,以切实保障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