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用的增加标准,以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比例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标准,按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的标准执行。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是我国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仅可以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还可以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费用。潍坊市此次上调工伤保险补助标准,也是积极响应了国家政策的号召,同时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