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于今日公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初步测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人社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了“总体降低”的目标要求,一是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二是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三是具体到不同的行业,由于行业标准采用了新的标准,与原费率政策的基准费率相比,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占到了86%。
慧择提示:管理层决定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利于减轻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负担,也有利于促进工伤保险覆盖率的提高。管理层并表示每年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减轻因工伤而减少劳动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