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病保险主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日前,贵州省表示将新农合与大病保险结合,带动大病保险的发展。
日前从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该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试行方案,决定自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据介绍,该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当年参合人员,且需具有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资格。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参合人员收取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总额的5%,并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运行情况逐步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政策执行。同时,参合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赔付范围,实行年度累计。大病保险保障度要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
据了解,该省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参合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对其当次自付合规费用合并本年度以往合规自付费用累计,在该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同步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其新农合补偿金和大病保险理赔金,均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垫付。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与新农合都是惠民政策,利用新农合带动大病保险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举措。但是大病保险不仅仅只需要扩大覆盖面积,最重要的还是提高保障水平。
日前从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该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试行方案,决定自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据介绍,该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当年参合人员,且需具有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资格。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参合人员收取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总额的5%,并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运行情况逐步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政策执行。同时,参合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赔付范围,实行年度累计。大病保险保障度要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
据了解,该省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参合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对其当次自付合规费用合并本年度以往合规自付费用累计,在该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同步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其新农合补偿金和大病保险理赔金,均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垫付。
慧择提示:大病保险与新农合都是惠民政策,利用新农合带动大病保险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举措。但是大病保险不仅仅只需要扩大覆盖面积,最重要的还是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