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保险牌照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日前,保监会下发相关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需取得保险牌照后才能开展保险业务,保险中介牌照发放工作或将重新启动。
依据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也就是说,需要取得保险代理或经纪牌照才能销售、承保业务。
然而,保险中介牌照却在去年年中暂停发放,并进入为期一年的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期。这与2013年泛鑫保险曝出的中介漏洞不无关系,泛鑫保险折射出来的销售误导、违规套现、欺诈理赔等顽疾挑战了保险监管底线。为此,保险中介牌照何时发放一直备受关注。
杭州易保科技联合创始人贾海冬表示,目前,大部分没有拿到保险中介牌照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保险产品其实都没有产生最后的交易,而是通过接口跳转到保险公司进行交易,如淘宝保险、网易保险等。
“随着互联网迅速普及,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未来将有更多的第三方平台加盟角逐这一保险市场。”贾海冬补充道。
从2012年初实行《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后,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始寻求与代理、经纪公司合作,以满足监管的备案要求。据统计发现,2012年至今,保监会公布了90余家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互联网业务备案情况,备案网站总数多达240家。其中,仅今年上半年,可计的数据显示,已有14家网站获批。
对于未来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中介牌照的趋势,慧择网副总经理蒋力认为,目前也有第三方网络平台拿到保险的经营资质,如携程网申请了自己的代理牌照,可以完成保险的销售、承保、理赔等环节。但申请中介资质的成本比较高,保监会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保险中介牌照需具备5000万元资本金,所以对于一些中小网络平台而言,愿意和像慧择网这样的平台合作。
尽管互联网保险新规明确允许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参与保险业务的后续服务,但为了防止违规承诺收益、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等违法违规现象,《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在醒目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保险机构提供宣传服务的,宣传内容应经保险公司审核,以确保宣传内容符合有关监管规定等。
此外,基于互联网方便、快捷、跨地域的特点,《办法》有条件地放开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如: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等。
但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除《办法》列明的险种外,其他险种不得跨区域经营,如车险业务,因为其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和服务等要求比较高。
慧择提示: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保险牌照,开展保险业务,将是互联网保险火热发展下的必然趋势。但为了防止第三方网络平台出现违法违规销售现象,保监会对此也做出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依据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也就是说,需要取得保险代理或经纪牌照才能销售、承保业务。
然而,保险中介牌照却在去年年中暂停发放,并进入为期一年的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期。这与2013年泛鑫保险曝出的中介漏洞不无关系,泛鑫保险折射出来的销售误导、违规套现、欺诈理赔等顽疾挑战了保险监管底线。为此,保险中介牌照何时发放一直备受关注。
杭州易保科技联合创始人贾海冬表示,目前,大部分没有拿到保险中介牌照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保险产品其实都没有产生最后的交易,而是通过接口跳转到保险公司进行交易,如淘宝保险、网易保险等。
“随着互联网迅速普及,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未来将有更多的第三方平台加盟角逐这一保险市场。”贾海冬补充道。
从2012年初实行《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后,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始寻求与代理、经纪公司合作,以满足监管的备案要求。据统计发现,2012年至今,保监会公布了90余家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互联网业务备案情况,备案网站总数多达240家。其中,仅今年上半年,可计的数据显示,已有14家网站获批。
对于未来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中介牌照的趋势,慧择网副总经理蒋力认为,目前也有第三方网络平台拿到保险的经营资质,如携程网申请了自己的代理牌照,可以完成保险的销售、承保、理赔等环节。但申请中介资质的成本比较高,保监会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保险中介牌照需具备5000万元资本金,所以对于一些中小网络平台而言,愿意和像慧择网这样的平台合作。
尽管互联网保险新规明确允许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参与保险业务的后续服务,但为了防止违规承诺收益、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等违法违规现象,《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在醒目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保险机构提供宣传服务的,宣传内容应经保险公司审核,以确保宣传内容符合有关监管规定等。
此外,基于互联网方便、快捷、跨地域的特点,《办法》有条件地放开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如: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等。
但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除《办法》列明的险种外,其他险种不得跨区域经营,如车险业务,因为其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和服务等要求比较高。
慧择提示:第三方网络平台申请保险牌照,开展保险业务,将是互联网保险火热发展下的必然趋势。但为了防止第三方网络平台出现违法违规销售现象,保监会对此也做出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保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