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西门的张小姐打进本报《爱车114》的热线电话投诉,称其去年在成都一知名4S店按揭购买了一辆POLO。结果今年在续保时,被相应的担保公司告知需在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三者险、车损险、座位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一个也不能少,理由是去年签的合同上已有规定。张小姐认为这是典型的捆绑销售,属于霸王条款,非常气愤,因此打进了本报电话028-81885114寻求帮助。
-事件回放
按揭我“中招”了
家住西门的张小姐于去年7月份在成都市一大型4S店购买了一辆POLO,由于平日工作繁忙,就由4S店全程代办了包括按揭、新车保险、新车上牌等一系列的工作。提车那天,面对一大叠需要签字的文件,张小姐有点头大,再加上时间非常紧,在非常匆忙的情况下,签署了按揭贷款、贷款担保等一系列合同。至于合同里面的内容,根本来不及看。张小姐告诉记者,“光是一个按揭贷款的合同就有20多页,前前后后可能一共有七八个合同要签,要我在短短的五分钟之内全部签完,怎么可能有时间认真阅读每一个条款?”今年7月,张小姐去给爱车续保的时候,被担保公司告知,必须在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三者险、车损险等5个险种,一个也不能少,此时张小姐才发现在去年签的一大堆合同里面,将险种捆绑销售的条款赫然在列。保险马上就要到期了,张小姐很是着急。
-各方说法
车主:三问担保公司
张小姐无奈地向记者表示,“我确实是签了字的。但当时的情况是,有一大堆合同需要签字,每一份就有将近20页,短短五分钟就要签完。怎么可能有时间认真看?”对于担保公司的行为,张小姐感到很难理解,“我觉得在这件事上有3大疑点。首先我是享有选择保险公司和选择险种的权利,就算是你帮我代办,也应该有告知我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选择哪些险种的义务。我的一位朋友事后告诉我,新车完全没有必要购买自燃险,担保公司完全是在误导我。为此,我特地咨询了保险专家,专家说我这种情况连盗抢险都可以不用买。第二个疑点就是,在我将担保公司垫付的费用和代办的手续费结清之后,居然没开发票,只开了张收据,极其不规范。第三,合同书不完整。合同里很多重要信息都不完整,比如还款日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截止到哪一天,都没有写明。如此不规范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担保公司:这是银行规定
记者知情后电话采访了这家名为“众和信”的担保公司有关负人。面对张小姐的质疑,他如是说,“这只是银行方面的规定,我们也只是按规矩办事。”随后记者向其索要银行方面规定的相关文件时,该负责人却含混其辞,并未拿出有关文件。此后,记者想再与该负责人联系,但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专家:属于霸王条款
随后,记者致电四川发现律
师事务所的李刚律师寻求答案。
李律师表示,“担保公司强制车主在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指定的车险,确实属于霸王条款,道理就像不少餐厅谢绝顾客自带酒水一样。车主享有选择权,你不能剥夺。你可以在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此表示异议,拒绝签字。”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专家告诉记者,“现在不少按揭购车里,都存在捆绑销售保险的现象。法律上肯定是不允许的。”此事的后续发展,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吴旭晖 记者 段旭
车险七大黑洞
1 “全险”不全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力推“全险”概念。其实,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车主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
2 代理人“欺单”
前些年,在手写合同中经常出现假保单的情况,在保险行业里叫“埋单”或“欺单”。一些没有信用的业务员或代理机构,收了钱后不给保户递交保险单,结果在理赔的时候出现保险公司里没有该保户保单的情况,使车主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最近又出现了“扣单”。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保险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3 猫腻打折险
一些代理商利用消费者不熟悉车险市场行情的弱点,把保险公司给个人的最大优惠说成是普遍可以享受的优惠。比如保险公司承诺的五折优惠、享受五折待遇的客户,不单是对车型有所限制,而且对车的安全性能、排气量、行驶公里,甚至对客户的性别、驾龄也卡得很严。这些限制性条件保险代理人往往不跟消费者如实解释,因此很可能误导消费者。有的代理商为了多打折扣往往谎报车况。
4 捆绑车险
目前很多代理商都存在强行搭售险种的问题。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强险”才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
5 霸王条款
在各式各样的保险产品中,大量专业术语及拗口的描述使本就处于弱势的投保人已经云里雾里,而一些保险条款叙述模棱两可、关键设置难以理解,若销售人员不做解释或解释不清,则投保人很容易跌入陷阱。隐藏在保险条款背后的陷阱才是保险公司赚取利润的根本所在。
6 保险人员“身兼多职”
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7 定损维修以次充好
即使定损点为4S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最常见的情况是出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价格便宜、质量没保证的配件给车主的车辆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