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二份;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具的失业证明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失业保险领取程序
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失业保险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公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交通指引:乘112路、6路、317路、117路等到韭菜园站;或乘159路、102路、9路、150路等到芙蓉广场站。
工作时间:每月7-25号国家法定工作日(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0731-84907659)。
办理时限:每月7-25日(工作日)内当天办理。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长沙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领取材料和领取程序的详细介绍,您都记清楚了吗?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拨打上面介绍的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电话,将会有人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