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号,福州市通过《关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职工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
通知重点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明确购买条件。自2015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可以自愿使用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二是保障产品供给。商业补充保险产品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并经相关政府部门评审和备案。且提供商业补充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三是畅通退保渠道。对于投保人要求退保的,所用个人账户资金应当退回个人账户。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保结余可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保险已经越来越重要,每家每户都需要。但是很多人都认为有了社保商业保险就不重要,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其实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