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27日消息:读者咨询:我与男友已经同居了4年。两年前,我经男友同意,为他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是我的男友,投保人和受益人是我。
今年初,我的男友因意外事故丧生。我去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我与男友不是合法夫妻为由,称保险合同无效。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三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如果你签订的保险合同经过你的男友同意,你对你的男友就具有了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应该将保险金支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