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5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补缴以及工伤长期待遇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告了2015年三明市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及工伤长期待遇调整的相关事宜。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全省(不含厦门)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962元(月人均4414元),其中三明市2014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087元(月人均4341元)。现就2015年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征缴、政策性补缴以及工伤长期待遇等与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联的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13242元;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执行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必须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三明市调整保险费缴费基数的具体情况。从上面你就可以知道,保险的缴费基数基本上调,缴费的下限也上调。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的必然的趋势,相信再过不久所有的城市都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