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4年对加快发展商业健康险作出总体部署后,近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供纳税人个人购买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应当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责任。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我国首个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副研究员王桥认为,我国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的破冰具有三方面意义:第一,推动商业保险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给居民提供更多保障。第二,增加了社会健康保障筹资来源,补充再建政府、社会、个人共担健康医疗风险的新型体系。第三,激发市场活力。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我国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诠释了 “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的政策内涵,对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欧阳明博士认为,我国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有助于构筑更牢固的全社会医疗保障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卫生财经研究所助理教授丁怡则认为商业健康险税优政策是借助市场力量提高社会整体保障水平、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理念的进一步落实。
关于商业健康险税优政策将带来哪些变化?王桥表示,税优健康险新规在承保方面将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如保险公司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慧择提示:商业健康险税优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备受各方的关注,随着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开,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逐步进入实质性阶段,这将为市场、消费者和政府带来更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