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省人社厅获悉,1月至4月,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35.73万人、3349.78万人、1756.35万人、505.35万人、483万人、423.31万人,同比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今年以来,我省着力完善城乡社保体系,持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政策措施,部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启动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同舟计划”。同时,积极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组织实施了2015年全省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96元;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提高到70元,全省被征地农民总体保障率保持在95%以上,共为43.45万名“老字号”人员代发补助10.84亿元。
慧择提示:今年以来,我省着力完善城乡社保体系,持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但是在这些进行的同时还应该大力提高社保服务水平,这也是社保改革的重要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