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意外保险的重要性
2010年1月,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对2009年该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显示,2009年该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390起,死亡5689人,受伤25487人,直接经济损失8846.3万元。同比上年,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其中死亡人数减少174人,下降2.97%。记者发现,甬台温高速公路上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全年达65人。
重大事故得到遏制
据通报称,浙江去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45起,造成176人死亡,104人受伤,164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年事故起数减少8起,死亡人数减少20人。其中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事故9起,比上年增加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1起,与上年持平。
在这45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中,营运客车事故5起,营运货车事故11起,私用车辆事故19起,三类车辆占了77.7%。事故形态以碰撞事故居多,其次是翻车、坠车事故。因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占97.78%,其违法行为主要有影响安全的行为、未按规定让行、超速、酒后驾驶、逆行和违法装载等。
一周中,周日死亡事故最多
从浙江省全年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分析,第四季度发生事故的死亡人数最多,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35.6%。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是12月份,最少的是6月份,两个月份相差498人。一周中,平均死亡人数最多的是周日,最少的是周六,周一同比上年略有上升,周五降幅较大。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时段是19时至20时,其次是18时至19时,第三位是17时至18时。
刮撞行人事故增多
从道路环境分析,去年该省高速公路发生事故406起,死亡376人,受伤577人,直接经济损失2266.6万元。同比上年事故起数减少56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死亡人数最多的是甬台温高速公路,全年发生事故死亡65人;其次是杭金衢高速公路,事故死亡57人。事故以货车尾随相撞最多,多发于凌晨2时至3时。
农村公路事故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事故比例仍占三分之一强。全年共发生农村公路事故死亡1665人,占全年事故死亡总数的29.27%,其中县道公路事故死亡1349人,乡道公路事故死亡305人。肇事车型主要为客车、货车和摩托车。
城市道路事故发生事故死亡1873人,同比略有上升,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刮撞行人事故,上升20.5%;二是客车事故死亡同比上年增加100人,其中城市快速路事故死亡有所下降,普通公路事故死亡明显增多;三是事故高发时段为18时至20时。
路口一直是交通事故多发点,去年共发生路口事故1622人,同比减少82人,其中二级以上公路多发生在三叉路口,城市道路多发生在四叉路口,以客车肇事最多,主要为侧面相撞。
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占一成
从事故车型分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营运客车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三大元凶。该省摩托车事故死亡1026人,尽管比去年减少109人,但无证驾驶现象依然多发,涉及无证驾驶导致死亡415人,大多发生在二级公路上。
浙江省各地电动自行车发展迅猛,因其车速快、性能不稳导致事故频发。去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5434起、死亡798人,同比分别增加511起和101人。其中有623人是骑电动自行车的,占死亡总数的10.95%。
营运客车发生事故死亡316人,比上年减少23人,其中公路客车事故死亡150人,同比下降10.18%;公交车事故死亡89人,同比上升25.4%;出租车事故死亡66人,同比下降21.4%。
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事故死亡连年下降
自2005年起,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加大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当年一举扭转事故持续五年上升的势头,2006年比2005年减少56人,2007年与上年持平,2008年比2007年减少40人,2009年减少至171人,又比2008年减少50人。
数据分析显示,去年学龄前儿童步行死亡63人,乘非机动车死13人,占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事故死亡的44.4%。这一数据警醒广大家长,要负起孩子的监管和教育责任,确保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
此外,60岁以上老人交通事故虽同比下降20.3%,但数据仍高位徘徊,事故共造成老人死亡1008人,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7.7%,其中老人步行发生交通事故死亡710人,老人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101人。加强老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应引起社会重视。
驾驶人违法仍是事故主因
统计数据显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全年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事故19519起,占事故总数的83.78%,死亡4961人,占死亡总数的87.84%,受伤21344人,占受伤总数的84.03%,直接经济损失7580.5万元,占经济损失总数的86.69%。
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事故死亡865人,占死亡总数的15.20%;超速行驶发生事故死亡357人,占死亡总数6.3%;酒后驾驶导致事故死亡221人,占死亡总数3.9%.
慧择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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