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房养老”推出后,人们不仅对此有争论,还关心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如果房价下跌,那么,保险的金额会不会也会随之减少,对此,幸福人寿表示房价下跌不影响保险金额。
“以房养老”产品为非参与型(险企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投保范围为年龄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在投保时,投保人与幸福人寿约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该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
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房价变动和房屋收益问题,“房来宝”产品条款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价格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也就是说,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的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老人身故后,险企处置房产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此外,保险公司还在一定程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
由于“以房养老”产品比较复杂,保监会要求幸福人寿在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应加强销售管理,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同时,该产品还设置了30天的“犹豫期”,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延长了“反悔”时间。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保险可以说是一个大保,很多人对此有疑虑很正常,而“以房养老”的完全被接受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以房养老”产品为非参与型(险企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投保范围为年龄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自然人。在投保时,投保人与幸福人寿约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该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
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房价变动和房屋收益问题,“房来宝”产品条款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价格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也就是说,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的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老人身故后,险企处置房产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此外,保险公司还在一定程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
由于“以房养老”产品比较复杂,保监会要求幸福人寿在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应加强销售管理,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同时,该产品还设置了30天的“犹豫期”,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延长了“反悔”时间。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保险可以说是一个大保,很多人对此有疑虑很正常,而“以房养老”的完全被接受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