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保险销售渠道存在陷阱
如果轻易听信街边保险推销者虚报的高收益买了产品,一旦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将扣除初始费用。
除银保打着“理财”旗号卖保险产品之外,别的渠道是否也有销售陷阱?邮代、电话电视销售、手机销售、网上保险超市……面对形形色色的保险销售方式,消费者怎样才能“擦亮眼睛”,做出正确的选择?
街边摊卖保险:宣传资料多被随意篡改,虚报收益
在北京某地铁站,一位姓王的先生摆起卖保险的“小摊”,不少群众驻足咨询。他主推的是新华“幸福年年”分红保险,宣传资料上是一个简单的保险案例演示:以15岁女孩为例,年缴1.5万元,60岁前每两年领取一笔钱。
对于这一现象,某大型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陈先生说,这样的宣传资料应该是代理人私印的宣传单张。“许多销售人员会自行印刷一些宣传单张,不但简陋,而且往往会根据销售需要随意编写甚至篡改上面的内容。”陈先生还提醒道,“这些宣传资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客户若轻信此类宣传,很容易上当受骗。”
陈先生还进一步指出,“有的代理人存在夸大收益率的现象。比如说分红险,一般宣传资料上提供的个人账户价值利益演示,是根据保监会规定,按照低、中、高三种结算利率给出的,低结算利率代表保证收益,中高档结算利率也是有规定的。但有的销售人员为提高银保产品的诱惑力,只提供高结算利率下的利益演示,或者自己定一个结算利率。”
需要特别提醒消费者的是,如果轻易听信街边保险推销者虚报的高收益买了产品,一旦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将扣除初始费用。对此,陈先生表示,“保险产品在购买时有初始费用,尤其是万能险,它的结算利率都是基于扣除初始费用后来计算的。因此客户获得的收益绝非缴纳的保费与结算利率的乘积。”
电话销售:仅凭“录音”划走保费,出现纠纷取证难
北京的赵先生08年10月份接到自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向其销售保险。
“他问我是否愿意投保,并说如果我说同意,告诉他我的信用卡账号,他就能根据我们的对话录音从我的账户上划去保费,并即刻让我确认是否办理。”赵先生说,“我表示想先看看合同细则,销售人员说只有‘确认后’才能邮寄已经生效的保单让我签收。”
赵先生质疑道:“没有我的亲笔签名和密码,银行凭什么可以只根据录音就从我的账户上划走款项?银行怎么证明声音就是我本人的呢?”
据调查发现,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率先在国内推出电话营销,随后不少大型外资保险公司纷纷跟进。据某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客户收到保单后觉得不适合,在10-20天的犹豫期内退保,可以拿回全部保险费。如果我们超过犹豫期没收到保单回执,就会把保险费全部退回客户的账户。若超过犹豫期再退保,就要收取相应费用。”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电话销售保险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普通消费者不易看懂保险合同,很多条款需要通过代理人的解释才能弄懂,尤其是保险责任条款以及理赔条款,电话销售中未必能完全解释清楚。“一般来看,电话销售的保险都是简单、易懂的短期意外险,但是作为电话这一端消费者而言,很难了解产品的全部信息并马上作出判断。”
上述人士还提醒道,电话销售保险在证据保存上也存在一定问题。“合同生效时只有一份录音保留在保险公司那里。而从合同生效到客户收到保单并签字确认,这期间如果出险,被保险一方除了有账户划款记录以外没有任何购买保险的凭证。保险公司会录音,但很少投保人自己也留一份录音作为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投保人的权利很有可能受到侵害。”
08年5月底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以规范寿险电话营销。但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目前尚未得到明显改观,仅有少数保险公司改变了销售方式:客户接到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人员打来的电话,在基本确认投保意向后,可以与销售人员约定见面时间,洽谈妥当后当场签署投保单。
信用卡附赠保险:弄清续保保费是否需要自付
银行推广信用卡,有时会通过免费赠送保险来吸引客户,通常是人身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和旅游交通意外险等。银行赠送意外险,一方面因为这些产品价格比较便宜,有利于银行控制信用卡营销成本;另一方面,意外险投保手续简单,理赔界定容易,对投保人没有特殊要求,保险公司操作起来也比较便利。
与保险公司销售的产品相比,随信用卡赠送的保险在保障期限、保障范围和保额上都是固定的,持卡人只能被动接受,而无法自主选择。而且,很多信用卡所赠保险赔付条件和保险公司的不一样,如必须使用信用卡刷卡付费。因此,需要提醒所有持卡人的是,一定要弄清楚所赠保险产品的详细信息,以免造成理赔纠纷。
此外,信用卡保险期满后,如续保需要持卡人自付保费。此前,曾发生过信用卡所赠保险到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持卡人续保,由于沟通不完全,导致扣费后持卡人不满而退保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在申请信用卡,接受附赠的保险时,一定要弄清楚到期续保是否免费。接到到期续保电话时,也要根据自身需求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