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理财市场“回暖”
与天气逐渐回暖不同,今年一季度末,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显得较为冷清,收益率普遍不高。普益财富4月3日公布数据显示,上周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5.19%,仅较上期增加1个基点。其中,预期收益率在6.00%及以上的理财产品共47款,市场占比为6.33%,环比上升仅为0.11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清明节理财收益只是小有回升。专业人士介绍,在降息大背景下,今年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整体会有所降低,逐渐下调已经是大势所趋。
相比之下,清明节小长假期间的理财市场似乎要“景气”一些。清明节前,本市多家银行都推出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基本在5%左右。例如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60%;招商银行的“招银进宝之鼎鼎成金”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40%;中信银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5%。专业人士介绍,理财产品的同质化竞争迫使银行提高收益率吸收资金,加之清明假期拉长了投资周期,银行也有意提高收益率吸引投资者,这也是小长假前银行常用的吸引资金的方式。
银行理财面临改革
日前,银监会表示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子公司改革。对此,银行专业人士分析认为,此举将真正实现买者自负、卖者有责。也就是说,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可能成为历史。
实际上,对于“刚性兑付”的规范要求,银监会早已提出。渤海早报媒体人了解到,在2014年7月,银监会正式下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等要求开展理财业务事业部制改革,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
销售行为规范是《通知》中对于行为规范的一项要求。销售行为规范是指银行必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理财产品;不得代客户签署文件;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将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标记本行标识后作为自有理财产品销售。
业内人士告诉渤海媒体人:“理财业务子公司改革有利于推动理财业务回归代客理财本质,透明度进一步提升,通过提高金融消费者对理财产品的认知能力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逐步打破银行体系下的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真正实现买者自负、卖者有责。”
慧择提示: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市场较为冷清,但在清明小长假期间,理财市场却有所回暖,多家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基本在5%左右,市民人闲钱不闲。就目前形势来看,银行理财面临改革,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