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注: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慧择提示:河南省近日发布2015年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自今年起上调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05元。这已是该省第11年提高企退人员养老金,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企退人员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