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和矛盾冲突的“防火墙”和“减震器”,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据报道,近日,宿迁市人社局主要采取三项举措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及时稳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日前,宿迁市人社局开展了以“公正和效率”为主旨,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规范化仲裁院建设为重点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提升年活动”,确保完成“一加强”、“五为零”工作目标,即“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案件办理错案为零、重大集体争议因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零、一裁终局案件撤销为零、服务对象有效信访投诉为零、案件办理逾期为零”,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能。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年内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年内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便民优势,年内各调解专家调解案件量不少于60件。不断提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成效,年内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处理案件要占本地接处案件总量50%以上,有效发挥调解组织在预防处理劳动争议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全面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效能。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全面使用仲裁案件处理网络平台,受理案件、案外调解案件、不予受理案件录入率100%,庭审笔录和调解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网络上传率100%。依法规范办案,案件处理全过程合法合规,组庭、开庭等信息及时公开,裁决案件经过集体评议;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说理充分,逻辑严密,实现“案件办理错案为零、重大集体争议因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零、一裁终局案件撤销为零、服务对象有效信访投诉为零、案件办理逾期为零”目标。提高办案效能,推行案件分类处理,坚持集体争议三方审、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审、重点争议快速审、简单案件简易审,实现当年案件结案率97%以上、按期结案率100%、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
全面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完善仲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案件办理、办案监督、业务培训等制度,真正做到按章办事、依法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仲裁员个人政风行风建设档案,对违反政风行风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仲裁员个人学习档案,每年自学不少于80课时,年内举办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4次,努力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宿迁市人社局主要采取三项举措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即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全面使用仲裁案件处理网络平台、完善仲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