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建立社会失业保险基金的方式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帮助劳动者抵御失业风险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失业保险法是现代法律文明的一项重要成果。它是由立法加以确认、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和生存权、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法律制度。失业保险法是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保障对象、资金来源、领取条件、救助标准和管理方式等内容。
失业保险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以及失业保险管理。
1994年第八届人大第八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与福利”一章第7l条、73条均已明确提到“失业”保险问题。并在目前明确定义为:“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不但将待业保险正名为失业保险,而且将这一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至此,可以说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真正建立起来了。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失业保险法是调整失业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失业保险法,失业保险的实施及基金管理受到法律规范,有利于失业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