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气指数保险是指数保险的一种,对我国农业生产保障具有较大的保障作用,其发展受到国家的重视。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天气指数保险的研究,“天气指数保险的实践和前景研究”结题出炉。
2014年,“天气指数保险的实践和前景研究”在中国保险学会立为专项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单位包括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国元农险、瑞士再北京分公司。课题组对相关理论文献及国外经验进行了整理总结,对国内部分地区和部分保险公司的试点实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课题研究报告。
评审组由来自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中国气象局减灾司、财政部金融司、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认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应“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因此,此项研究工作非常重要。课题研究运用实地调查、文献分析等方法,对天气指数保险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对天气指数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建议。评审组成员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结题。
近年来,我国已在安徽、江西、大连、福建等地开展天气指数保险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农业保险标的一般是有生命的动植物,生理特性复杂,在不同的生长期造成的部分损失都需要在收获期后进行二次查勘定损,从而造成成本高,理赔速度慢。实施天气指数保险后,保险的赔付只需要根据客观发布的气象数据来确定,减少了现场查勘和二次定损,节约了理赔成本,加快了理赔速度。传统农业保险标的的损失大小直接关系到赔偿高低,这造成了部分投保户在出险后采取消极的减灾应对措施以获得较高额度的赔偿。一方面,保险公司将面临高额赔付,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农业再生产的恢复能力。天气指数保险的赔付标准在同一地区一致,出险后,投保户能够采取积极措施降低损失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空间。
特别是天气指数保险赔付依据客观的可观测的气象数据或者据此计算的指数值,减少了人为干预,能够有效地降低道德风险,从而真正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另外,天气指数保险是一种通过计量气象数据和农作物产量和效益关系的标准化合约产品。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标准化的保险合约产品更容易被再保,从而将保险风险分散到国际市场上,大大提高了保险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但是,天气指数保险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农户的理解度不高。天气指数保险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加之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使得农户对其理解程度有限,直接影响销售。其次,气象及损失数据收集较难。天气保险产品的设计需要长时间稳定的历史数据,目前气象数据相对完善,每个县基本都有,同时气象部门在试点县免费安装了设备,但考虑到大范围推开后气象设备的成本会提高,不好实现。还有就是基差风险的困扰。
基差风险是天气指数保险固有的不足和缺陷。基差风险的潜在来源有以下两个:第一,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因素可能是天气因素以外的其它因素,例如病虫害、疾病等因素,这是因为数据精算模型在气象事件和产量损失之间的相关性上没有能够做出准确的计量从而造成的农户实际上未发生损失而保险公司却需要赔付;第二,不同农户之间都具有相同的赔付标准,可能产生损失和赔付不一致的现象。一般来说,在气象站2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进行气象指数预报都是有效可行的,但是不排除区域小气候或者不同田块风险不同的现象。由此可能造成损失大的农户获得的赔付少,而损失少的农户获得赔付多的现象。该研究成果建议,发展天气指数保险最好选择传统农业保险发展较为薄弱、风险可保、风险受人为因素干预小的地区。
在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较为成熟地区推广天气指数保险可能出现以下问题:第一,推广和改革成本较高。农民“先入为主”的思维习惯会给天气指数保险的推广带来心理上的抵触,再加上天气指数复杂的数理模型,将进一步增大天气指数保险的推广成本。第二,已试点天气指数保险地区的经验表明,农户尤其是大户选择天气指数保险是基于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高。这可能导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当一种保险的保障水平足够高时,另一种保险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另外,该研究认为,最好选择合适的品种开展天气保险试点。在传统农业保险保障不足的经济作物中试点推广天气指数保险实现对天气风险的管理既能平滑农户收入又能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在保险的作用下,农户生产预期更加稳定,促使农户增加生产资料的投入,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实现富农强农。该研究特别提到,可以选择杂交水稻制种保险开展试点工作。杂交水稻的制种区域比较集中,温度和降雨等气象条件是影响其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将这些主要制约因素纳入天气指数保险经营中,既符合种业生产的要求,又符合国家推进种业保险的要求。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我国天气指数保险最新研究成果出炉。未来,我国将继续扩大天气指数保险的试点范围,加大在农业领域中的应用。
2014年,“天气指数保险的实践和前景研究”在中国保险学会立为专项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单位包括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国元农险、瑞士再北京分公司。课题组对相关理论文献及国外经验进行了整理总结,对国内部分地区和部分保险公司的试点实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课题研究报告。
评审组由来自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中国气象局减灾司、财政部金融司、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认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应“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因此,此项研究工作非常重要。课题研究运用实地调查、文献分析等方法,对天气指数保险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对天气指数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建议。评审组成员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结题。
近年来,我国已在安徽、江西、大连、福建等地开展天气指数保险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农业保险标的一般是有生命的动植物,生理特性复杂,在不同的生长期造成的部分损失都需要在收获期后进行二次查勘定损,从而造成成本高,理赔速度慢。实施天气指数保险后,保险的赔付只需要根据客观发布的气象数据来确定,减少了现场查勘和二次定损,节约了理赔成本,加快了理赔速度。传统农业保险标的的损失大小直接关系到赔偿高低,这造成了部分投保户在出险后采取消极的减灾应对措施以获得较高额度的赔偿。一方面,保险公司将面临高额赔付,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农业再生产的恢复能力。天气指数保险的赔付标准在同一地区一致,出险后,投保户能够采取积极措施降低损失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空间。
特别是天气指数保险赔付依据客观的可观测的气象数据或者据此计算的指数值,减少了人为干预,能够有效地降低道德风险,从而真正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另外,天气指数保险是一种通过计量气象数据和农作物产量和效益关系的标准化合约产品。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标准化的保险合约产品更容易被再保,从而将保险风险分散到国际市场上,大大提高了保险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但是,天气指数保险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农户的理解度不高。天气指数保险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加之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使得农户对其理解程度有限,直接影响销售。其次,气象及损失数据收集较难。天气保险产品的设计需要长时间稳定的历史数据,目前气象数据相对完善,每个县基本都有,同时气象部门在试点县免费安装了设备,但考虑到大范围推开后气象设备的成本会提高,不好实现。还有就是基差风险的困扰。
基差风险是天气指数保险固有的不足和缺陷。基差风险的潜在来源有以下两个:第一,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因素可能是天气因素以外的其它因素,例如病虫害、疾病等因素,这是因为数据精算模型在气象事件和产量损失之间的相关性上没有能够做出准确的计量从而造成的农户实际上未发生损失而保险公司却需要赔付;第二,不同农户之间都具有相同的赔付标准,可能产生损失和赔付不一致的现象。一般来说,在气象站2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进行气象指数预报都是有效可行的,但是不排除区域小气候或者不同田块风险不同的现象。由此可能造成损失大的农户获得的赔付少,而损失少的农户获得赔付多的现象。该研究成果建议,发展天气指数保险最好选择传统农业保险发展较为薄弱、风险可保、风险受人为因素干预小的地区。
在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较为成熟地区推广天气指数保险可能出现以下问题:第一,推广和改革成本较高。农民“先入为主”的思维习惯会给天气指数保险的推广带来心理上的抵触,再加上天气指数复杂的数理模型,将进一步增大天气指数保险的推广成本。第二,已试点天气指数保险地区的经验表明,农户尤其是大户选择天气指数保险是基于传统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高。这可能导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当一种保险的保障水平足够高时,另一种保险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另外,该研究认为,最好选择合适的品种开展天气保险试点。在传统农业保险保障不足的经济作物中试点推广天气指数保险实现对天气风险的管理既能平滑农户收入又能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在保险的作用下,农户生产预期更加稳定,促使农户增加生产资料的投入,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实现富农强农。该研究特别提到,可以选择杂交水稻制种保险开展试点工作。杂交水稻的制种区域比较集中,温度和降雨等气象条件是影响其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将这些主要制约因素纳入天气指数保险经营中,既符合种业生产的要求,又符合国家推进种业保险的要求。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我国天气指数保险最新研究成果出炉。未来,我国将继续扩大天气指数保险的试点范围,加大在农业领域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