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陈先生骑车摔伤,导致骨折住院。痊愈出院后,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不予以理赔。可陈先生的保单上明明写着附加意外伤害险,保额2万元。
实际上,陈先生是将“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混为一谈了。
这两个险种名称上相近,保险责任又都是针对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不少消费者不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时,保险公司予以赔付。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而“意外伤害医疗险”则是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受到身体伤害,并由此产生的医药费用开支,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销。可以多次理赔,但全年累计赔付保险金以所选的保险产品保额为限。
简单地说:“意外伤害险”主要赔付造成伤残或身故的大意外,和治疗费用多少无关,是给付型的险种;而“意外伤害医疗险”则主要赔付小意外,如对生活中常见的磕磕碰碰、烫摔扭撞、甚至猫抓狗咬造成的医药费用都可报销。专家建议,这两类险种费用都很低廉,保障范围互补,在投保时可考虑同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