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使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健康保险服务业。这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1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作客中国政府网,就《意见》与网友在线交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我国对健康保障服务业进行了整体规划。黄洪认为,此次《意见》的出台,从微观层面确定商业健康保险基本定位、基本内涵以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既有利于助推我国经济转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也能在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及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上起到重要作用。
在谈到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时,黄洪表示,我们国家的商业健康保险开始进入专业化经营阶段。他介绍到,从商业健康保险30多年的发展来看,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总体业务规模较快增长,年均增长速度达25%,既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也高于整个保险业的增长速度,且健康保险供给不断增加。目前,全国有100余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产品达2300多个。另外,服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保险业在大力发展健康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与健康管理相结合,从简单的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向病前、病中、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管理方向发展,增进参保人健康水平,减少发病率。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仍存在健康险保费规模较小、健康险人均保费较低、在医疗卫生总费用中占较低等问题,与美德等国家差距较大。这也是国家出台这个文件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现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等。黄洪指出,商业健康保险的形成能有效衔接这几部分,减轻个人医疗费用和财政医疗保障支出负担,加强医疗风险管控,降低医疗费用,并通过投资医疗服务业,增加医疗服务资源。关于此次《意见》提出要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黄洪介绍保险业参与医保经办服务主要有三种做法:一是委托管理型,商业保险机构接受政府委托,提供方案测算、结算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不对基本医保基金盈亏承担责任。二是保险合同型,地方政府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来解决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所有运营风险和服务责任。三是共保联办型,这种方式由保险公司与政府部门以共保的方式,共同承担基本医保赔付责任,分担基金亏损,联合开展医疗行为监督、费用审核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对于《意见》提出的“延长服务链条,推进健康保险同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黄洪认为,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通过促进医疗服务资源的发展,促进健康管理的发展,为健康产业链提供风险保障和投融资服务等方式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的发展完善。因为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管理方面具有精算技术、风险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
对于网友关心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人口健康数据应用业务平台建设的问题,黄洪表示,全国性的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能够形成县与县之间、市与市之间、省与省之间的一个标准接口,方便老百姓转诊就医,及时结算,便于基本医保和商业医保报销。且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能有效管控住不合规的医疗行为和不合规的医疗费用,降低整个医疗费用。国家各有关方面都在研究相关平台的建设,目前仍处于研究论证阶段,具体试点有待这个方案形成之后再做进一步的规划。
黄洪强调,有关部门将着力落实《意见》提出的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对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杠杆作用。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争取利国利民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尽快出台。
访谈最后,黄洪表示《意见》为商业健康保险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保险行业将牢牢把握政策机遇,全力提升服务能力,真正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他提醒年轻人应该提前做好未来的商业健康和养老财务规划,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对这个文件的解读,加深对商业健康保险的认识和关注,合理利用商业健康保险这一方式,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有机衔接,提高自身的健康保障程度,增进健康水平。
慧择提示:目前,我国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将进一步推动健康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将能够提高我国公民健康水平,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更加全面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