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车主在投保汽车保险时都会面临着签订汽车保险合同的问题,而对于“门外汉”的车主而言,看似内容复杂而又繁多的汽车保险合同条款往往晦涩而又难以理解,很多车主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在还没有认真阅读汽车保险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草草签字,其实这样做很容易导致后期理赔方面的纠纷问题产生。那么汽车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汽车保险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汽车保险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应当所包括的条款,希望对您更好的享受汽车保险保障服务有所帮助。另外,选择合适的汽车保险不仅要认真查看汽车保险合同内容,还要注重正规投保平台的选择,为您推荐慧择网,来慧择网购买汽车保险不仅选择空间大,而且后期还能享受全程协助理赔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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