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为提高森林保险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保障能力,发挥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惠农惠林作用,省保监局、财政厅、林业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包括总则、监督与管理、承保、理赔、组织保障和服务网络、经费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三十五条,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森林保险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承保、理赔、定损、植被恢复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的附件《四川省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对森林灾害类型、灾害损失林木做出了定义,明确规定了不同种类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规范了灾害损失调查方法。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的出台,是对四川省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制度的有效完善,对规范四川省森林保险经营行为、促进四川省森林保险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慧择提示:四川省出台森林保险实施规程是贯彻落实该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举措,将能进一步提高森林保险对林业发展的保障能力,更好地发挥对林木种植农户的经济保障作用,对生态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