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保险业与互联网之间的融合度逐渐加深,推出越来越多的创新产品及服务。目前,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业务发展较为迅速。
近年来,互联网对保险业的冲击一波接连一波向人们袭来。根据《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统计,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加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加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
然而,目前互联网保险业务还有很多环节仍须完善。根据保监会通报的关于2014年前三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产险公司中居亿元保费投诉量首位的就是目前我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
2014年12月10日,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保证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享有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的投保和理赔等保险服务,保障信息安全;核保、理赔、退保、投诉及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应当由保险机构直接负责;应由保险机构总公司集中运营、集中管理,不得授权分支机构开展;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慧择提示:在保险市场上,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但发展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在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保监会对其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以维护市场建立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对保险业的冲击一波接连一波向人们袭来。根据《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统计,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加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加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
然而,目前互联网保险业务还有很多环节仍须完善。根据保监会通报的关于2014年前三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产险公司中居亿元保费投诉量首位的就是目前我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
2014年12月10日,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保证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享有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的投保和理赔等保险服务,保障信息安全;核保、理赔、退保、投诉及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应当由保险机构直接负责;应由保险机构总公司集中运营、集中管理,不得授权分支机构开展;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慧择提示:在保险市场上,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较为迅速,但发展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在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保监会对其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以维护市场建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