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签署协议,自2002年5月1日起,中国游客可以参加国家旅游局特许经营出国旅游组团社组织的旅行团前往土耳其旅游。根据该协议,旅行团至少由5人组成,并且旅行社应给每一个旅游团安排一名领队。持公务护照或外交护照的中国公民不需办理签证,即可去土耳其旅游。因此,旅行团中如有人持有这类护照,旅行社应通知本馆。
一、 申请签证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致函土耳其使馆,提供该组团社的资料,提供已被授权能代表该旅行社签署申请文件的人员的名字、职务和签名印鉴(这类文件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有关机构认证) ;
2、特许经营出国旅游许可证复印件;
3、组团社执照复印件;
4、与已被批准的土耳其旅行社签署的协议的复印件。
二、 签证申请程序:
1、由签证申请人所在的组织或公司出具一份“雇佣证明”,证实该申请人为该组织或公司正式员工。此证明应用英文书写并由该组织或公司主管或总经理签名盖章;
2、游客银行存款证明或薪水证明复印件;
3、旅行社应提供签证申请人详细的旅游日程,包括日期,城市,饭店,游客名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 以及护照签发的日期和期满日期;
4、 由土耳其旅行社提供的类似的文件和旅游行程,写明在土耳其的旅游日程;
5、所有签证申请人的申请表(由土耳其使馆提供) ;
6、每位签证申请人的一张护照照片;
7、孩子如随同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出游,需由其另一方提供一份书面的同意其出游的证明,这份证明文件应由公证处公证;
8、由上海,浙江,安徽及江苏签发的护照应向土耳其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然而,签证申请人如有北京或土耳其大使馆管辖范围内其它省份的有效居留许可证,则可向土耳其驻北京大使馆申请签证;
9、请各组团社至少在出发前5天申请签证;
10、如果旅游团在同一次出游期间还去其他国家旅游,请先获得其他国家签证,然后再向土耳其大使馆申请签证;
11、每本护照签证费332元人民币;
12、土耳其大使馆谨要求旅行社在旅游团从土耳其回国后15天内提供护照上带有签证(出入境章) 的那几页的复印件;
13、如签证申请人后来决定不去旅游,已发给签证申请人签证应在旅游团出发前吊销。
土耳其大使馆的联系方式:
Tel: (010) 6532 1715 (总机)
(010) 6532 2347 (领事处)
Fax: (010) 6532 5480
E-mail: trkelcn@public.bta.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