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这标志着存在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就此终结。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出时机较为成熟。
金维刚指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应该说这些年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特别是根据十八届全会的精神,要全面深化改革,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经过这几年相关部门的研究,目前方案应该说已经基本上比较成熟。所以,在这个时候推出来,应该说时机也是比较成熟的。这次改革的主要意义在于:它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双轨制”问题由来已久,社会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反响还是比较强烈的。针对这个问题,前些年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逐步缩小两者之间的待遇差。在过去一些地方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在广东等五个省市进行试点。虽然这五个省市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但经过这些年反复研究论证,基本把改革思路和具体方案措施已经论证得比较清晰了。所以,经过相关部门反复的论证研究,最后制定了一个方案,并且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在就推出实施。
慧择提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标志着我国养老金的并轨,而有关部门近年来也一直在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方案。这个时候,正是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