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表示,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已经出台,文件已发到各单位。1月20日,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厅长马相村表示,目前,西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工作已启动,现在处于人员统计、待遇测算、初步论证阶段。
胡晓义表示,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已经出台,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在西藏“两会”媒体见面会上,马相村说:“就我个人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是基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的考虑,改革的方向、目标、原则是正确的。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即: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马相村表示,中央充分考虑了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在推进过程中明确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操作原则,已经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不变,现在在岗的人员通过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新参加工作人员按新机制与老人、中人合理衔接。
马相村说,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采取单独建账、专户管理,不会挤占挪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请企业退休人员放心,你们的养老金会及时足额发放,近期,西藏将连续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332元。”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要求西藏人社厅认真梳理中央赋予西藏的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坚持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的原则,制定科学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确保西藏全区21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的待遇不降低。
慧择提示:目前,西藏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处于人员统计、待遇测算、初步论证阶段,而且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也已经出台。这一些列举措将有助于推动社会公平,也能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