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公告,就一份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提出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意见”提出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基金历年结余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按规定补贴。同时,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要加大调剂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慧择提示:近来,浙江省发布了相关文件,将该省的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另外,该省还将适当增加财政补贴比例。这一系列的举措将为浙江省的失业人员带来更好的保障,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