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政府力推的一项民生工程,是在新农合经办机构按当年度补偿政策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10000元)部分商业保险机构再给予50%的大病保险补偿,最高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这项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可大幅度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内容得知,黑龙江省首批大病医疗保险参与者已经受益。近日,由黑龙江省人保承保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首例参合农民理赔工作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