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创新发展,江苏省将创新药品优先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那么这会给参保人员带来哪些影响呢?
5日,媒体人获悉,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为了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用药水平,从今年开始,江苏将通过谈判机制,将省内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创新的药品,优先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创新药品将参照《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管理,具体支付比例由各省辖市医疗保险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确定。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创新药品在药品目录调整时优先纳入目录。今后,创新药品的医保结算价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慧择提示:从今年开始,江苏省将创新药品优先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向江苏省人社相关部门递交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根据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通过谈判确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