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向领事处提交以下文件:
1. 护照:护照有效期自申请人出国旅行之日算起,有效期不得少于 6 个月。
2. 两张领事处提供的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如申请人未满 18 岁,申请人父母应在申请表上签名。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
3. 两张 2 寸黑白或彩色近照。
4.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有父母的同意函公证。
5. 在本领事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公证。
6. 能够负担在巴西期间生活费用的经济能力证明。
7. 教育部门的录取通知书。
8. 未受刑事制裁公证( 18 岁以下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