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死亡保险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死亡是指猛烈的、意外的、可以看得见的受伤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目前,纽西兰有数家保险公司有此类险种。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有何特点?
(1)中短期性:人身意外死亡保险通常只保到65岁。(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3)投保简单:保险公司一般只需要被保人的个人信息(如年龄,生日,住址等),付款方式,受益人情况和职业情况这些方面的信息,其他信息如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既有病史等是不需要的。(4)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包括哪些保险责任?
(一)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二)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三)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四)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上述(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怎么领取人身意外死亡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二)申领各项保险金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申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7、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
(三)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人身意外死亡保险具有中短期性、灵活性、投保简单等特点,而且还提供了非常全面的保险责任。此外,领取人身意外死亡保险金需准备保险单证、死亡证明书、残废程度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