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今日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去年发行的260亿可转债中登记在册尚未转股的可转债。
根据公告,由于该公司二级市场价格近期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平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首次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该公司全体执行董事决议,决定行使平安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平安转债全部赎回。
公告显示,中国平安于去年11月22日公开发行2.6亿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
平安转债期限为自发行日起6年,即自2013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2日,转股期自平安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平安转债到期日止,即2014年5月23日至2019年11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41.3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41.22元/股。截至2014年12月19日,尚未转股的平安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30.15亿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8.52%。
根据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由于平安转债昨日收盘价高达158.75元,显着高于面值加当期利息,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在登记日前选择转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对于中国平安选择提前赎回这部分可转债,华泰证券金融分析师罗毅表示,由于中国平安的股价已显着高于转股价格,对中国平安而言,可以先行赎回可转债,再通过定增、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在扩大同样股本的情况下获得更多融资。
近期,受股市上涨影响,包括川投转债、海直转债、泰尔转债、重工转债、华天转债、隧道转债、国金转债等在内的多只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转债的发行人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在转债触发赎回条件后行使赎回权。长期来看,可转债转股通过赎回节约利息现金支出、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由此,中国平安通过本次行使赎回权来促使转债实现转股也在预料之中。
事实上,因正股上涨而触发强制赎回条款,进而促使持有人转股并最终摘牌退市,是长期以来我国转债市场绝大部分个券的最终归宿,也最被发行人所乐见。对此,中金公司指出,我国转债条款的设计反映了发行人强烈的促转股意愿,这也是我国转债市场长期以来存量规模难以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中国平安将提前赎回尚未转股可转债,而且转股对投资者更有利。此外,平安转债收盘价超面值加当期利息,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的负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