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起,大连市生育保险的生育费报销等相关业务,已由市医保中心下移至各区医疗保险办事处。经办业务下移的半个多月来,“问医保”栏目发现,不少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跑了不少冤枉路,原因是很多经办人员没弄清楚此次经办业务下移,只是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护理津贴和计划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津贴的报销、支付业务下移,而计划内流产、引产、产后并发症的报销业务,仍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因此,提醒参保单位的办事员和参保人,办理生育费的报销业务到单位社保注册的所属区医保办事处,办理计划内流产的报销业务到市医保中心。
计划内流产:就医时不要刷医保卡
日前,参保人熊昕向“问医保”咨询,她上个月流产,怀孕不到四个月,有计生委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证明。但是,在做刮宫手术时,她使用医保卡挂号,由于个人账户里已没有钱,最后是用现金结账。熊昕说:“我们是外企,参保业务外包给一家服务公司,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说,由于我没有现金收据,流产手术费报销不了。”这件事让熊昕非常不能理解。
在这里,“问医保”通过熊昕的事例告诉广大参保人,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在医院交费时一定不要使用医保卡。因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各有自己的基金,支付相对应的医疗费用,两者互不兼容。
生育保险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目前的经办流程是,先由个人用现金支付,然后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的定额和比例报销。
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报销生育医疗费,因此,一旦使用医保卡,医保系统直接默认此为非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个人自费项目,如果个人账户不足,就需要参保人用现金补充。
因此,个人刷医保卡支付生育费,就等于持卡人自主选择自费。即使所产生的生育费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畴,但由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网络管理系统,目前在技术上,生育保险基金无法实现支付。
计划外流产:刷医保卡可省240元
计划外流产,即生过一胎后长效避孕失败的流产,参保人使用医保卡到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可享受240元的计划生育待遇。
根据大连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参保人可以持医疗保险IC卡和身份证直接到已经联网的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的还需携带《门诊医疗手册》及检查单。大连市医保中心会直接与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其中人工流产术的结算标准为240元。这部分费用也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有: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妇产医院、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渔医院、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市友谊医院、市机车医院、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中山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西岗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沙河口区计划生育指导站、甘井子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计划内流产:产假2周且有工资
“问医保”了解到,计划内流产的参保人有2周的产假,休产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工资。计划内流产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报销5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报销700元,超出限额的部分报销85%。
计划内流产的产假工资是这样计算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办理计划内流产医疗费的报销业务,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女职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诊断书、医疗费现金收据、B超单、病志、出院小结。如果没办生育证,需要有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委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证明。
慧择提示:大连市生育保险相关费用报销规定进行了调整,医疗费用报销经办业务下移。其中,计划内流产,就医时不要刷医保卡,而计划外流产,刷医保卡可省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