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甘肃省政府11月下旬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力争在“十二五”末,把全省所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打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格市场主体。
据了解,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甘肃省政府要求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对涉及的土地问题,原划拨土地转制后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
了解到,对于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甘肃省确定,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按转制过渡期退休人员办法享受退休待遇。
甘肃省同时确定了转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慧择提示:今年,甘肃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正式启动。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甘肃省政府要求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