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规定,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属于市区户籍的一般成年居民,个人缴费为150元/年;市区户籍低保居民(须提供低保证明),个人缴费全免(不缴一分钱);市区户籍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或重残居民,个人缴费为60元/年;非市区户籍的成年居民,个人缴费为510元/年。市区户籍的一般未成年人,个人缴费为60元/年,市区户籍低保未成年人(须提供低保证明),个人缴费全免;非市区户籍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为420元/年。
需要说明的是,未成年人参保,属于独生子女的,个人缴费由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各报销50%;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该方工作单位全额报销。
连云港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社区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期间缴费人员自次年1月1日起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在其他时间段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社区居民首次参保缴费需携带居民户口簿、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续保人员携带城镇居民医保证到所在街道(社区)人社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连云港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
参保居民在本人选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按照累加支持原则,符合医保范围的200元以内费用统筹基金报销50%,最高可以报销100元。
参保居民罹患下列慢性病经审批后,持卡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与疾病对应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起付线(自负)为700元,700至3000元的报销费用段,按75%比例报销;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肝炎、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肾病综合征、精神分裂症、癫痫、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性肺结核,起付线为700元,700至5000元的报销费用段,按75%比例报销;享受两种及以上慢性病待遇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最高支付标准加500元,最多加1000元,7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标准之间的报销费用段,按75%比例报销。
参保居民罹患下列重大疾病经审批后,持卡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与疾病对应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血友病,起付线为700元,700至60000元的报销费用段,按80%比例报销。
至于参保成年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住院费用,则按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分别按不同比例进行报销。未成年人报销比例比成年人提高15个百分点,且100000元以上部分统筹报销90%。
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三年(须满36个月),其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定额报销,顺产标准为1800元,剖宫产标准为3500元,并享受一次性产前检查补助150元。
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两年且未使用过统筹基金的,可在下一年度持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符合医保的住院及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部分,在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同时享受“一站式”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按50%报销,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100000元)按55%报销,100000元以上按60%报销。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2014年度连云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1日开始。其中,居民医疗保险户籍一般成年居民个人缴费为150元每年,低保居民个人缴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