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7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月养老金在2773元及其以上,低于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月养老金在3770元及其以上,低于4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在477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050元/月的,补足到3050元/月。
(2)上海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2014年当年办理申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在按本市现行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后,可再按照本市对2013年退休人员的补充规定增加养老金。其中,增加月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在2013年规定的基础上可再提高3.5%,绝对额可再提高30元。
此次对2014年当年申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补充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从本人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计算。社保经办机构将自7月底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2014年已经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另据了解,本市还将对2014年办理申领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人员,在按照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后,也将再按补充规定增加养老金,具体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作相应增加,并自7月底起发放到2014年已经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北京上调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与此同时,每人每月增加3.5元,而且上海上调了基本养老金比例。此外积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参保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