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更加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促进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近日,宁波市将调整医保政策。那么宁波市医保政策具体有什么调整呢?对参保人员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近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11月1日起医保政策略有调整。
新增6家上海指定医疗机构,总数达40家。
参保人员经核准可转往这些医院就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先自付医疗费5%,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先自付10%,再按宁波市定点医院就医同样的待遇标准结算。
这几年宁波去上海就医的病人较多,社保部门此次增加上海的转外就医机构,主要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这些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
这次调整取消了医用材料的单件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省里规定,在一次住院过程中,人工器官类和骨科脊柱内固定材料的单项材料累计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万元和2万元。
比如,一个骨科手术需要两根“钢钉”,原来每个“钢钉”都有最高限价,现在单个“钢钉”取消最高限价,只限
制整个手术使用的“钢钉”总价。
另外,此次将耐多药肺结核治疗纳入医保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范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项特殊病种需要在省卫计委指定的宁波市第二医院治疗。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11月1日起,宁波市医保政策略有调整。其中,新增6家上海指定医疗机构,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此外,此次调整还取消了医用材料的单件医保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