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民权利或福利的正常归位,体现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利用原则。二是,政府为百姓投险,其实也是为自己投险。巨灾一来,生灵涂炭,所有的公共设施以及市民的房屋都需要重建,而这重建的资金应该来自于政府财政。与其每每在巨灾之后花大量的财政去修葺公共设施和恢复公共秩序,还不如给市民的财产投商业险。
此事更大的意义在于揭示“政府为民生多投入,从来都不是亏本的生意”的道理。即便是投入到需求巨大的教育、医疗和养老领域,政府多一些投入也绝不是在花冤枉钱。个中原因不难理解:只有实现了高福利,公众才会敢于消费,在强调消费刺激的当下,这无疑会带来经济增长,继而会确保社会的稳定以及政府税收的增长。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提振消费信心。这样的多赢理念,各地政府或许都应该学一学;这样的多赢之举,各地政府更应该多做一些。
慧择提示:日前,宁波市政府决定每年出资数千万元投保巨灾保险,市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如因灾产生损失,均可获得救助。政府为市民买保险,是市民和政府能够实现双赢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