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混合保险集团的规模在不断扩大,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为了更好地推动保险行业的发展,混合保险集团拟纳入监管。
11月3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保险集团(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混合保险集团纳入监管范围,以防范集团风险、减少监管套利。保监会表示,该监管规则计划在年底前正式发布。
目前国际上一般将保险集团分为两类:一类是保险控股集团,即由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控制多家保险机构而形成的企业集合;另一类是混合保险集团,即由一个非保险机构控制多家保险机构而形成的企业集合。
慧择提示:近日,保监会出台相关文件,首次将混合保险集团纳入监管范围。这一举措意在防范集团风险、减少监管套利。此外,该监管规则计划在年底前正式发布。
11月3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保险集团(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混合保险集团纳入监管范围,以防范集团风险、减少监管套利。保监会表示,该监管规则计划在年底前正式发布。
目前国际上一般将保险集团分为两类:一类是保险控股集团,即由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控制多家保险机构而形成的企业集合;另一类是混合保险集团,即由一个非保险机构控制多家保险机构而形成的企业集合。
慧择提示:近日,保监会出台相关文件,首次将混合保险集团纳入监管范围。这一举措意在防范集团风险、减少监管套利。此外,该监管规则计划在年底前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