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山东保监局获悉,针对当前在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进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甚至可能更隐蔽、更多样、风险隐患更加复杂的实际情况,该局不断加强、改进保险监管,提出从四个方面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
首先是监管理念的现代化。该局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监管服务理念,不断改进监管服务。清晰把握监管边界理念,理清市场与监管的边界,既坚持使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又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次是监管手段的现代化。该局完善现场检查、监管谈话、风险提示等传统监管手段,加强市场巡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实施监管标准化手段,拟定统一的检查、处罚等程序和标准,既提高效率,又确保公平公正。加强透明度监管,运用好信息披露手段,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再次是监管组织运行机制的现代化。该局加强外部合作机制,特别是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发展、营造环境等方面,更多地与有关部门开展合作。完善内部协作机制,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最后是监管能力的现代化。该局通过改进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制度设计、加强队伍建设等途径,全面提升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监管服务等四项能力。
笔者同时了解到,山东保监局当前监管重点是具体抓好“两个升级”、建设“两个中心”,即“抓服务”升级,将抓服务作为系统工程,建立服务保险消费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险行业和改进监管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防风险”升级,始终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牢牢守住风险防范底线。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使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专门化,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行政许可中心,节约监管资源,提升行政效率。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山东保监局四个方面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并积极实施监管标准化手段,而且,还不断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此外,山东保监局将不断完善保险业的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