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C中国人保财险境外24小时紧急支援服务
境外旅行保险被保险人可获得以下紧急救援服务支持:
国际医疗及旅行救援
1 国际医疗救援
1.1电话医疗咨询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如身体不适或遇到紧急医疗状况,可拨打PICC救援热线得到专业医生的医疗咨询服务。
*此服务不应被视为电话诊疗、120或911服务。
1.2介绍医疗服务提供者 根据被保险人要求及其身体状况、病情等,救援机构专业医生可介绍并推荐当地符合治疗要求的、经救援机构审查认证及/或与救援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包括医生、医院、诊所、牙医等,提供他们的名称、地址、电话、专长、工作时间等。
1.3递送基本药物和医疗用品 根据被保险人要求,救援机构可安排为其递送护理、治疗所必需的而在被保险人所在地无法获得的基本药物、药品及医疗用品。
* 药物、药品或医疗用品的递送须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由此产生的递送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1.4协助、安排住院 如果患者病情严重,救援机构可协助患者在当地符合治疗要求的、经救援机构审查认证及/或与之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安排住院治疗。
1.5安排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 经保险人授权,救援机构可协助被保险人安排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和/或垫付。
1.6住院期间及其后的健康状况的监控 经保险人授权,救援机构医生可在可能的条件下协同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在住院期间对其健康和治疗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并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1.7紧急医疗运送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遇严重意外伤害或突发重大疾病时,经保险人授权,救援机构安排救护车、飞机或其他救援机构认为最为适当的水、陆、空等交通工具、移动医疗器材、专业医疗护理人员、通讯和其它辅助服务等,紧急转移该被保险人从初诊地点至距事发地最近的、具备适当医疗护理条件且救援机构合理认为对治疗其伤病最为适合之医院或其它医疗机构。
1.8紧急医疗送返 在被保险人接受了紧急医疗救援并在境外住院和初步治疗后,经保险人授权,救援机构将安排正常航班或其它救援机构合理认为适当的交通工具转移该被保险人返回境内或本国继续治疗。救援机构将安排适当的通讯和语言翻译支持,移动医疗器材,轮椅、担架及其它辅助设备,及/或专业医疗护理人员。
1.9安排遗体/骨灰送返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不幸因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而致身故,经保险人授权,救援机构将根据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直系亲属的要求,安排运送其遗体或骨灰返回境内或本国;若情况允许并保证不违背任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救援机构可根据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直系亲属的要求安排在事发当地安葬。
1.10安排亲友慰问探视 当被保险人因严重意外伤害、疾病而致在境外住院治疗且连续住院时间超过十天,经保险人授权,救援机构可按被保险人的要求安排一位该被保险人的亲友到其入住的医院探望。救援机构不承诺该亲友可以获得该国的签证。
2 国际旅行救援
2.1旅行信息咨询服务 被保险人可在旅行前和旅行中联络救援机构获得如下信息:护照和签证要求、当地疫苗接种的要求和需要、天气、当地语言、汇率
2.2紧急电话翻译服务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途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拨打救援机构电话,得到免费的短时、紧急的电话翻译服务。救援机构也应协助介绍当地翻译,雇佣翻译的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2.3行李丢失援助 当被保险人搭乘商业航班旅行时,如在旅途中丢失行李,救援机构应介绍相关部门如航空公司、海关等,以协助被保险人找回行李。
2.4护照丢失援助 如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遗失或被盗重要的身份证件如护照、旅行证件等,经被保险人请求,救援机构应向其提供与补发手续相关的信息,并介绍适当的部门或机构,以便补发相关文件。
2.5使领馆信息 救援机构可提供中国驻目的地国家使、领馆的电话、地址及目的地国家驻中国使、领馆的电话、地址。
2.6介绍法律服务 救援机构可为被保险人提供律师或法律从业人员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办公时间等信息,但是不负责为被保险人提供任何法律意见,不负责保证法律人员服务的质量,并且最终的服务选择权在于被保险人。
2.7安排与律师会面 救援机构可协助安排被保险人会见律师,所有相关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2.8紧急旅行服务援助 当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救援机构可协助被保险人预定机票或安排旅店食宿,但所有的相关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2.9保释服务 当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需要保释服务时,救援机构可协助安排保释事宜,保释保证书的提供以救援机构从被保险人或其亲属的资金中获得全部付款为前提条件。
2.10紧急文件递送 救援机构可在被保险人提出要求时,协助被保险人安排将紧急文件递送给其朋友、亲属或业务同事。所有的相关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注意:
(1)被保险人应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救援机构建议的医疗机构、翻译人员/机构、法律人员/机构等第三方的服务,救援机构无权担保其服务质量。但救援机构将勤勉谨慎地选择和介绍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2)对于上述所有服务,除通过电话咨询所提供的服务外,因被保险人接受服务而产生的任何第三方费用以及在救援机构安排该服务过程中通常发生的附属费用都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但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人相关保险产品中提供相应保障(如境外医疗费用补偿、紧急医疗转运和运返、遗体和骨灰送返等)的,则保险人在各项保障责任相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相关条款约定予以承担。
(3)保险人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辖各分支机构。
(4)PICC 24小时双语紧急救援电话 86-10-64629019。
(5)救援机构指国际SOS(IS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