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规定,房贷险“退保”除了扣除承保期间的保费外,还将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或违约金,两项一般占保费总额的5%至15%。因此,提前“退保”既有优点又有缺点。优点是购房者可以直接拿回一笔保费;缺点是有一定的资金损失,当然自己的房屋本身也就失去了保障。如果购房者不“退保”的话,可以考虑把房贷险作为家财险来使用。一旦房屋和家庭财产发生保险事故,购房者就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相比“退保”后再投保同类型的家财险,保费大约可以节约30%。这种办法优点是既可以避免“退保”造成的损失,同时房屋和家庭财产也得到一定的保障;缺点是需要花不小的时间去办理转保手续。
近期需要注意的是,提前还贷后“退保”金额有新和旧两种算法。两种算法以2005年为界线,两者所得“退保金”当然是有区别的。旧法是按“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先把保险费总额度除以贷款年限,然后根据所得的平均值进行计算。如果购房者提前10年还贷,就用10年乘以平均值再扣除手续费来计算。2005年以后采用的是新法,即保险公司公布一个“退保比例表”,“退保金”只要按照该表格的比例计算就是了。因此,退保时,必须注意新旧算法的不同,而适当作出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