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今年2月7日召开“少年儿童住院保险制度”论证会后,又邀请市人大、法制办、妇联、卫生等多个单位的专家,对修改后的《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保险试行办法》进行论证。
论证会上,专家们纷纷对修改办法发表自己的看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表示,“少年儿童住院保险制度”是落实人大代表提案的具体行动,也是全国率先进行的试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努力做好试点工作,为全国少儿住院保险趟出路子,并力争该办法年内得以实施。
预计参保总人数约101万
据介绍,与今年2月份出台的试行办法相比,修改后的“少儿住院保险”参保范围有所扩大。参保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托机构的在册学生以及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的深圳户籍少年儿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如实现全覆盖,预计参保总人数约101万。
根据该制度,外来劳务工子女只要为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即可参加该保险。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跟随申请人在深圳生活的,必须参加少儿住院保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强制执行该保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以前已相对完善,但少儿医疗保险一直是个缺失,随着少儿住院保险制度的实行,我市医疗保险将基本覆盖全社会。
保险基金由三方承担
据介绍,即将试行的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来源将实行财政、少儿家庭及少儿父母单位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缴费标准为15元/月/人。
根据试行办法,将按在校(园)生所在学校属地为划分标准,市区财政分别按36元/年/人(3元/月/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低保等困难家庭缴交部分则全部由财政负担;少儿家庭按144元/年/人的标准缴纳少儿住院保险费,由父母工作单位报销72元/年/人(6元/月/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单位承担的费用不高,因此费用不会对企业造成很大影响。
只保住院和大病门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研,他们发现住院特别是大病住院,是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因此,试行的少儿住院保险待遇将只限于住院和大病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针对专家和市民普遍关心的门诊待遇,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刚开始试行少儿住院保险,还缺乏经验,而且各地实行的少儿医疗保障办法都没有规定普通门诊待遇,因此劳动保障部门计划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考虑增加门诊待遇。
据介绍,试行办法将实行费用分段的超额累进支付办法:基本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基金支付50%,费用越高的部分,支付比例也越高,30000元以上部分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以2005年为例,最高支付额可达127728元,这要高出北京、上海、苏州等地的支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