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我市探索建立起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撑起一张城镇居民的健康保险网。
“今年参保的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0元提高到40元。”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副科长李秀清说,“这张健康保险网是越织越密了。”
政府资金投入是密织这张保险网的重要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取得群众信任、吸引群众参加。我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周密部署,仅去年一年参保的城镇居民就达到了8.3万人,筹集资金547万元,据有关部门预计,今年的参保人数还将增长6.7万人。
健全管理体制是前提
参保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大家的“救命钱”能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入保后能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我市健全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打消了居民的这一顾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居民个人缴费全部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专户、专账储存,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医疗保险资金审计纳入各级审计计划,以县区为单位做到“补偿比例、账务处理、处方、报表、流程”五统一。定点医疗机构、县区、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每月定期将上月参保居民补偿情况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东营区、河口区和广饶县还实现了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间的联网运转。
完善筹资机制是基础
只有保持相当的资金规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下,我们建立了政府补助、个人缴费、社会资助的筹资机制。同时,我们还建立“乡镇(街道)征缴、自愿签约”的资金筹集机制,在城镇居民自愿并签约承诺的基础上,个人缴纳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部门一次性代收,保证了整个医疗保险资金规模的稳定增长。
创新运作机制是关键
“如果入了保,不生病不就白入了?”推广医疗保险时,不少群众有这样的疑问。医保资金分为家庭账户和统筹账户这一创新做法,使问题迎刃而解。城镇居民个人缴纳部分划入家庭账户,家庭成员间可以共用通支,节余结转下年使用,有的群众将其通俗地解读为“是你的永远是你的”。市、县区财政补助资金划入统筹账户,以县区为单位统筹使用。为提高保障能力,我市还制定了大额医药费救助金和紧急救助制度。同时,城镇低保对象及军烈属等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实现了弱有所保、应保尽保。
入保居民得实惠
东营区海河社区的居民韩俊参保后患了骨癌,巨额的医疗费用让家里负债累累,当他的家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71224元的补偿金后激动地说:“没想到只交了20块钱,却能补助7万多元”。
据卫生部门统计,2006年,全市5.3万人次像韩俊一样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获得补偿,共补偿资金401.5万元。另外,122人受益于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共补偿资金198.34万元,总体补偿比例达到52.12%,补偿额最高达6万余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广还带动了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一个电话就能让社区医生上门服务”,这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推广后带来的新变化。
目前,全市已有38处散布在各个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和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均达80%以上。
不仅看病方便,看病也便宜了。由于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一些常用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可达20%左右。另外惠民医疗服务和单病种限价服务,让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参保城镇居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相关部门还尽力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就医群众。大多数县区实行了现场报销,并取消了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间的就医转诊手续,城镇居民可自由选择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有了竞争压力,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降低收费标准。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但它生动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有力推动了和谐东营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