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保险市场主体快速聚集
自贸区挂牌后,上海保监局随即成立创新业务监管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挂帅,下设创新办公室,专职负责自贸区保险行业创新和监管工作。
昨日从上海保监局获悉,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环境,正吸引市场主体纷至沓来。截至8月末,自贸区内已设立13家保险公司和1家外资代表处,保险机构数量占区内银证保三类持牌金融机构的15%。其中,产险公司9家,寿险公司4家;外资保险公司2家,中资保险公司11家。
随着机构的集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日趋活跃。一是高端航运保险业务蓬勃发展,航运保险成为区内第一大险类,截至8月末,区内船舶险和货运险业务共计3.45亿元,占产险机构区内业务保费之比高达36.43%,远高于同期上海市13.99%以及全国2.26%的比例;二是新兴保险服务方兴未艾,目前已推出知识产权保险、文化产业保险、演艺保险、会展保险等险种;三是离岸保险业务顺利起步,截至8月末,太平洋财产自贸区分公司开展离岸保险业务1074.99万元,占全部业务的48.09%,其他保险公司也纷纷将离岸保险列为重点发展业务。
自贸区保险市场规则初步确立
上海保监局还透露,目前,自贸区保险市场初步确立了“司法规则与监管规则相衔接、行业惯例与国际经验相补充”的市场规则体系。
一是,与上海市检察院和人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联合签署“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法制保障合作备忘录”,与上海海事法院建立互训机制,完善自贸区司法规则。二是,简政放权,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区内非现场监管数据统计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航运保险统计指标体系。三是,尊重行业惯例,制定航运保险行业惯例指引,为司法审判作参考。同时,上海保监局正抓紧研究制定自贸区保险业务风险评估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开展全流程风险评估,强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内控责任,发挥市场力量从根源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持续优化的自贸区保险市场环境,令利好政策不断释放。在此背景下,多项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离岸保险税收问题被正式纳入自贸区税收政策研究框架。上海保监局利用财政部调研离岸业务税收政策的有利契机,组织行业开展离岸保险业务税收优惠政策效应测算,配合上海市财政局完成离岸保险业务税收政策的初步方案设计。
自贸区外汇保险改革步伐加快。在继续加强与上海外管局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保监会、上海市政府支持,加大对国家外管总局的政策协调力度。此外,资管公司设立自贸区子公司将成形;货运险电子发票即将破冰,为自贸区航运保险和离岸保险业务发展、为保险资金的境外运用、为保险机构“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夯实了地基。
备受业内关注的保险信息平台基础建设也正稳步推进。据了解,区内保险机构信用行为纳入自贸区信用信息体系,包涵7大险种承保理赔数据的航运保险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深化,推动形成上海航运保险定价中心。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自贸区保险市场主体快速聚集,市场体系基本成形。此外,自贸区保险市场规则已经初步确立,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